根據《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和《江西鎢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經濟責任審計管理辦法》的規定,集團公司決定派出審計組,自2023年12月13日起,對九江有色金屬冶煉有限公司黨委書記、執行董事、總經理馮美兵同志2019年10月至2023年11月期間的履職情況進行任中經濟責任審計。
審計部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