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和《江西鎢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經濟責任審計管理辦法》的規定,集團公司決定派出審計組,自2024年2月28日起,對江西江鎢硬質合金有限公司原直屬黨總支書記、總經理劉恒嵩同志2020年11月至2023年8月期間的履職情況進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
審計部
2024年2月28日